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科学、合理、高效的利用现有房产资源,为学院科研工作提供服务和支持,进一步推动科研工作发展,提升科研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科研周转房租借使用管理的宗旨是:科学、公正、合理地配置科研房产资源,建立公用房屋使用新机制,营造和谐、有序、高效的科研环境,为科研发展提供基础条件。
第三条 科研周转房租借使用管理的原则是:自愿申请、统筹协调、目标管理、动态调整。
第四条 科研周转房租借使用管理的体制是:实行项目负责人目标管理。通过签订租借使用合同,明确各方责权关系。
第二章租用程序及审批原则
第五条 科研周转房租借使用应履行以下程序:
1、信息发布:学院发布科研周转房基本情况、使用条件、基准价格等信息。
2、申请:项目负责人根据需要自主进行申请,填写《科研周转用房租借使用申请书》,说明申请理由、房屋用途、使用期限、支付租金承诺等相关事项,提交分管副经理审核、备案。
3、审批:审核通过后进行汇总整理并向经理汇报,由经理主持召开经理办公会进行讨论审批。
4、签订合同:经理办公会审批通过后,由分管副经理代表学院与申请人签订《beat365手机版官方网站正规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科研周转房租借使用合同书》。
第六条 科研周转房租借使用审批遵循以下原则:
1、优先支持国家级重点科技计划项目或大型横向项目(300万元以上)用房。
2、优先支持提升学校和学院核心竞争力指标(ESI排名、省部级及以上学科平台和科研平台)的优秀科研团队或优秀科研人才用房。
第三章 目标要求与管理细则
第七条 科研周转房租借使用采用先行收取租金、按期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后退还租金的押金管理办法。收取租金标准暂定为定额面积内1000元/(年žm2),按租借使用合同规定的使用期限一次性足额交付。
第八条 科研周转房的租借使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使用期结束后,须按时交还学院。如继续使用,须另行申请。
第九条 科研周转房租借使用期内,使用人须完成以下目标任务其中之一,方可退还租金,并有资格申请继续使用。否则,租金不予退还,作为房屋资源租用费由学院统一安排使用,并取消下一年度的租用资格。
1、使用人租用面积小于30m2、30-50 m2 的科研周转房,须以公司为第一署名单位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增刊除外)上发表与所属专业研究方向相关且被SCI收录论文(首位或通讯作者)年均5篇及以上、8篇及以上。
2、主持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学校为第一承担单位),或实到经费300万元以上的大型横向项目。
3、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成果奖励(学校为第一完成单位,首位)。
第十条 公司负责对科研周转房租借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未经学院允许,不得私自改变用途或转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否则,学院有权终止租用合同、没收租金,并取消后期租用资格。
第十一条 科研周转房租借使用完毕,对于自行添置的屋内设备及物品,使用人应按期及时搬出。否则,学院将拥有屋内设备物品的完全处置权,可统一安排使用。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6年9月1日起执行。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附件1:科研周转房租赁协议---英国正版365官方网站.doc
附件2:科研周转用房租借使用申请表.doc